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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美对OECD全球税改立场骤变,中资企业支柱二工作策略速看

【编者按】1月20日美国白宫发布备忘录,调整对 OECD 全球税收协议立场,这无疑将增加 OECD国际税收双支柱改革进展的变数。本文分析了备忘录的内容、特点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对已经在进行支柱二准备的中资跨国企业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2025年1月20日,白宫发布《关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全球税收协议》(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Global Tax Deal)的备忘录,明确表示,在美国国会通过相关条款前,拜登政府支持的OECD全球税收协议在美国无法律效力,同时要求财政部联合美国贸易代表针对外国歧视性及域外税收措施展开调查并在60天内提交应对方案。


一、备忘录要点


1. 全球税收协议的适用性


美国财政部部长与美国常驻经合组织代表应通知经合组织,拜登政府代表美国就全球税收协议所做承诺,若未经国会通过相关条款,在美国境内不具有效力。财政部部长与美国贸易代表应在权限内采取额外必要措施,落实本备忘录的相关决定。


2. 防范歧视性及域外税收措施


美国财政部部长与贸易代表协商,调查是否存在外国不遵守与美国的税收条约,或已实施、可能实施域外性或对美国公司影响过大的税收规则,并在60天内,通过总统经济政策助理,向总统提交一份关于美国应采取的保护措施或其他应对行动的选项清单。


3. 一般规定


本备忘录不影响法律赋予行政部门、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权力,也不影响白宫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主任在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方面的职能。备忘录需依据适用法律实施,并以拨款到位为前提。同时,备忘录不赋予任何一方可对美国及其相关部门、机构、人员等在法律或衡平法上强制执行的实质性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


二、观察与评论


1. 背景与目标


共和党长期以来强调国会在国际税收协议方面的立法权,以及强调美国税收主权和国际税制的独立性。2024年9月17日,共和党控制的美国众议院致函经合组织秘书长,反对未经美国立法程序的全球税收协议,并支持对低税利润规则(UTPR)提起诉讼,但并非对全球税收协议的全面否定。


本次备忘录表明,拜登政府支持的OECD全球税收协议,被特朗普政府认为赋予了对美国收入的域外管辖权(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同时限制了美国制定符合本国企业和工人利益税收政策的能力。美国企业还可能因美国不遵守外国税收政策目标,面临报复性国际税收制度的威胁。此备忘录旨在重新申明美国的税收主权,增强经济竞争力。


2. 备忘录特点与影响


该备忘录直接否定拜登政府在全球税收协议上的行政承诺,强调美国税收政策制定的自主性。一方面,有助于美国按照自身利益制定税收政策,减少国际税收协议对本国政策的掣肘。另一方面,可能引发与经合组织及其他国家在税收领域的摩擦与博弈。


我们认为,美国政府此次备忘录仍是对国会立法权的保留和重申,并非对OECD国际税改协议的全面否定,后续美国很有可能结合本国现有税制(如企业替代性最低税CAMT等)以及共和党对UTPR的否定性观点进而与OECD进行协商,然后考虑是否或如何进行国际税收协议相关的国内立法。


美国与支柱二全球最低税已经进行国内立法和生效的欧洲国家和部分亚洲国家的关系面临如何处理的问题,例如是否对美国在这些辖区的子公司征收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美国财政部此前基于支持BEPS2.0双支柱改革而与法国、意大利、英国和印度等部分国家达成的取消数字服务税的协议,也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


三、中资跨国企业支柱二工作建议


1. 关注和跟进美国后续进展


建议中资跨国企业密切关注特朗普政府调查进展及后续出台的保护措施,同时也需要及时观察OECD及其成员国的反应与措施。备忘录要求对外国税收措施的调查及应对方案制定,需在60天内完成,时间紧迫,调查结果以及应对措施值得关注和研究。未来,美国与其他国家在税收规则制定与执行上的互动将更为复杂,可能促使国际税收秩序产生新的变化。中资跨国企业应当持续跟踪国际税改的趋势、进展与各国立法情况。


2. 继续做好国内最低税已立法辖区的合规准备


全球已经有约50个辖区制定了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的国内立法,并且多数出台了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我们认为,除非OECD作出全面性的妥协并且包容性框架成员国家作出立法回撤(短期内这种可能性非常小),否则这些辖区的国内法仍将继续对辖区内企业产生税收法律效力,辖区内企业仍需要按照这些国内法要求做好GloBE信息申报和合格国内最低税的申报缴纳工作。


3. 避免过早进行首次全球最低税申报


然而,这些已经完成全球最低税立法并生效的辖区,如果出现对本辖区内美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征管实际中并不征收补足税或者放任申报纳税的情况(如担心美国贸易报复或者备忘录调查后出台的针对性措施),那么中资企业应当采取与当地税务机关谨慎沟通、避免过早申报、申请延迟申报等必要措施,以维护自己的税收利益。目前距离跨国企业全球最低税首次申报的截止期限(2026年6月底)还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期间内相信美国与OECD的国际税收协调也将取得更多进展,跨国企业还有更多根据实际进展进行决策和行动的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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